10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持续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将《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下称《名录》)予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名录》,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 2023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未标淘汰期限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钢铁行业被纳入名录的包括: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
2)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3)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工艺设备(2023年12月31日);
4)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不含粉煤气化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