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1)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浙江君悦标准件有限公司和宁波中江高强螺栓有限公司的倾销率分别为4.26%和14.16%,获得单独税率的生产商/出口商倾销率为11.47%,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9.45%;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47%-28.34%。
2)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宁波中江高强螺栓有限公司补贴幅度为31.02%,浙江君悦标准件有限公司补贴幅度为66.81%,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补贴幅度为41.71%;印度强制应诉企业Mangal Steel Enterprises Limited补贴幅度为6.07%,Daksh Fasteners为211.72%,印度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为6.07%。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20年3月23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8.15.5051、7318.15.5056和7318.15.5090项下产品及税号7318.15.2095和7318.19.0000项下部分产品。
2019年3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2019年9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19年7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作出反补贴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