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 免费注册|登录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内要闻  > 行业要闻  > 正文
六家钢企与山西焦煤签订炼焦煤中长期合同
信息来源:世界金属导报2016-11-29A01      时间:2016-12-01 17:27:18

11月23日,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首钢、鞍钢、宝钢、马钢、华菱集团六家钢铁企业在北京签订未来一年炼焦煤购销中长期合同。这是继前期神华、中煤能源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后又一领域的重大突破。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会上表示,国家鼓励支持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对于签订中长期合同并诚信履约的企业,有关方面将在运力上予以优先保障,在安排先进产能释放时予以倾斜;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将予以积极协调,尽量减轻煤钢双方损失;将加强相关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营造合同执行的良好社会环境。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胡文强表示,该批中长期合同不仅锁定供应量,还锁定供应价格,这与以前煤企与钢企仅签订合同量相比有较大变化。山西焦煤集团与上述六家钢铁企业的中长期合同涉及炼焦煤供应量接近1500万吨,大约为山西焦煤一年6000万吨炼焦煤产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合同价格确定为今年11月底山西焦煤集团成交的市场价格,合同定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连维良在发言中称,钢铁煤炭行业近年来同受产能严重过剩影响,今年以来,随着去产能工作进度的加快和政策措施效果的不断显现,两个行业经营状况实现明显好转。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钢铁煤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但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钢铁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双方此时签订中长期合同,表明了对市场走势的理性判断,表明企业更加注重中长期战略性利益,通过沟通和协商,实现互利共赢。

从国际经验看,大宗物资交易采取中长期合同是通行做法。电煤和炼焦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一方面实现了与国际大宗物资交易规则的实质性接轨,同时也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去产能;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煤钢运多赢局面。对于改善当前煤炭市场秩序,引导更多煤炭企业和用户尽快签订中长期合同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中长期合同的关键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合理的条款设计。此次双方商定了“基准价 级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其中,基准价比较充分地反映了煤矿生产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减少分歧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企业自愿加上政府有关部门、运输企业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此次中长期合同有望得到较好执行,有力促进煤炭市场稳定供应和经济平稳运行。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金属学会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冶金信息网     钢铁标准网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属世界金属导报社所有,未经《世界金属导报》书面授权,请勿以任何方式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邮编:100730)
京ICP备11022607号-15 Copyright @ 2004-2021 by www.worldmetals.com.cn www.worldmetals.cn. all rights reserved